根据《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官网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复试录取细则如下:
一、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工作,并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制度的公信力;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要求1、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进行复试,包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与拟录取人数比约为1:1.2。 2、学院成立由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亲属报考的专家组,对复试考生进行公平、公正选拔。 3、考生复试报到时应提供与报考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再交验)、身份证、单位政审意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
四、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笔试、英语听力、面试和体检四部分组成。
2.复试方式: (1)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3小时。
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笔试科目为“发展经济学”。参考书:
《发展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徐筑燕主编);
市场经济法专业笔试科目为“经济法学”。参考书:
《经济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版,李昌麒、卢代富主编);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笔试科目为“法律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民法学、行政法学三部分内容)。参考书: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法案例分析教程》,杨立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英语听力:全校统考,自备无线耳机,考试时间30分钟。
(3)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英语听说能力以及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等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题由三部分组成: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英语口语,题目现场抽签回答,面试时间每人约20分钟。
(4)体检。复试阶段必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得录取。
3、成绩计算(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调剂到我院的复试考生(含校内调剂),按复试成绩排序。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笔试专业课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成绩(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其中面试成绩="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数。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程序、奖学金
复试结束,待体检结果出来,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接到我院拟录取通知后上网确认接受拟录取,并领取相关资料后方可离校。
1、拟录取顺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考生优先录取,未录满时,剩余名额由调剂复试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奖学金的划定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